问
试用期是六个月,但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年,怎么办?
答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
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
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
试用期应该有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
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哦!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转正后将其调入其他部门,
再以此为由要求新增试用期,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哦。
问
试用期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不得低于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